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今日(七月三日)公布「傑出學校獎勵計劃」的評審結果,共有二十一間學校獲頒二十四個獎項,包括六個「傑出學校獎」及十八個「優異獎」。
督導委員會主席顧爾言在宣布結果時表示,獎勵計劃的概念是設立一項持續推廣的優質學校運動,以培養優質教育的文化。
他說:「這項活動的目的是表揚獲獎學校的傑出教育措施,以及推廣他們的卓越表現。」
他強調,獲提名的學校必須符合評審準則,而並非學校之間的互相比併。
他說:「參加學校必須蒐集及向評審團提供有關資料,證明他們在獲提名範疇符合獲獎準則。」
「這個過程可推動學校自省、自學及改進,從而培養優質教育的文化。」
傑出學校獎獲獎學校名單如下:
第一範疇 — 管理及組織
愛群道浸信會呂郭碧鳳幼稚園
沙田崇真中學
大角嘴天主教小學(海帆道)
西島學校
第三範疇 — 校風及培育
仁愛堂田家炳中學
第四範疇 —學生表現
沙田蘇浙公學
優異獎獲獎學校名單如下:
第一範疇 — 管理及組織
恒生商學書院
羅定邦中學
保良局陸慶濤小學
保良局胡忠中學
聖公會嘉福榮真小學
第二範疇 —教學及學習
匡智翠林晨崗學校
香港靈糧堂幼稚園
保良局朱正賢小學(上午校)
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
聖公會嘉福榮真小學
聖公會榮真小學
大埔舊墟公立學校(下午校)
第三範疇 —校風及培育
金文泰中學
藍田循道衛理小學
沙田崇真中學
第四範疇 —學生表現
庇理羅士女子中學
保良局陸慶濤小學
仁濟醫院第二中學
獲獎學校的表現令評判團留下深刻印象,顧爾言代表評判團向獲獎學校致賀。
他說:「評判團亦非常讚賞所有獲提名學校所付出的努力。事實上,學校能主動參加此項獎勵計劃,無疑已實踐不斷求進﹑追求優質教育的承諾。」
「總括來說,評判團從學校提供的資料中找到許多良好及傑出的學校教育措施。獲獎學校較其他學校更能符合公布的評審準則,但我們很高興看到其他參與學校亦有很多良好教育措施。」
「傑出學校獎勵計劃」是回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七號報告書》的其中一項建議而設立,就是在香港培養優質教育文化。
計劃的目的是表揚和鼓勵表現卓越的學校;推廣和宣傳學校的卓越教育工作;及在學校界別培養優質文化,鼓勵學校因應本身的獨特條件追求卓越成就。
「傑出學校獎勵計劃」於一九九九年六月接受提名,共有一百八十四間學校獲提名(約佔全港學校總數的百分之九),涉及獎項三百一十二個,涵蓋四個學校教育工作的範疇:「管理及組織」﹑「教學及學習」﹑「校風及培育」及「學生表現」。
評判團本由社會知名人士利國偉博士擔任主席,負責評審提名及甄選得獎的學校。但他因個人理由未能出任,遂由前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楊紫芝教授擔任代主席。
評判團其他成員包括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主席顧爾言﹑教育署署長張建宗﹑前教育署署長李越挺﹑教育委員會主席鄭慕智﹑香港教育學院教務長張永明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李子建教授﹑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顧問蔡黎悅心女士及教育署首席教育主任劉劉穎雯女士。
此外,兩位國際顧問,來自澳洲墨爾本大學的Prof Brian Caldwell及荷蘭University of Groningen 的Prof Bert Creemers亦應邀就計劃的評審準則﹑過程及方法,在國際層面上提供專業意見。
顧爾言說:「評判團的組合確保在評審過程中可聽取各方的中肯專業意見。」
「所有提名均根據一套詳細的評審準則及等級指標來評審。這套評審準則及等級指標是參考國際文獻與研究,並經兩位國際顧問確認而訂定。」
他說:「過去十八個月,評審員用了約一萬六千工時參與義務性評審工作,我們衷心感謝各評審員對這項計劃的貢獻及支援。」
評審工作的完成標誌著獎勵計劃第一階段的結束,並已找到獲提名學校的良好教育措施。
顧爾言說:「由現在開始,獎勵計劃會進入第二個重要階段,就是推廣在評審過程中得以展現的良好學校教育措施,在學界培養優質文化,並帶動學校之間互相分享﹑彼此學習的風氣。」
第二階段將舉行報會﹑經驗分享會等推廣活動,這些活動會有助推動教育界在本港提供優質教育方面追求卓越。
顧爾言說:「我們深信所有參加學校均能從這項獎勵計劃汲取寶貴經驗,反思本身的優劣,從而籌畫方案,追求卓越。」
傑出學校獎勵計劃的頒獎典禮將於七月十二日舉行。
完
二○○一年七月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