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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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公布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的委任成员。
以下人士再获委任为督导委员会委员:
* 陈国威先生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总监
* 黄镇南先生 何兆流黄守智黄镇南律师行合伙人(律师)
以下人士获委任为督导委员会委员:
* 张勇邦先生 圣公会圣雅各布小学校长
* 文区熙伦女士 退休校长(增补委员)
上述任命由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教育局局长孙明扬说:「凭借这些委员会成员的参与,我深信优质教育基金在推动香港优质教育方面的工作,会继续取得卓越成就。」
他亦向即将卸任的委员罗孔君女士表示谢意,感谢她多年来对优质教育基金作出宝贵的贡献。
优质教育基金于一九九八年年初获得政府拨款50亿元设立,藉以资助各项有助推动香港优质教育的创新计划。督导委员会负责就基金的工作方针及运作事宜提供意见,并就应否批准各项拨款申请,向基金受托人提出建议。
自设立以来,基金合共拨款37亿元,资助超过7 700项计划。
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