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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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再次委任四名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成员。
四名成员如下:
* 陈国威先生(银行执行董事兼财务主管)
* 罗孔君女士(大律师)
* 文区熙伦女士(特殊学校校长)
* 黄镇南先生(律师)
区女士的任期由二○○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止;其余委员的任期则为两年,由二○○八年一月十六日起至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止。
教育局局长孙明扬说:「凭借这些委员会成员的参与,我深信优质教育基金在推动香港优质教育方面的工作,会继续取得卓越成就。」
优质教育基金于一九九八年年初获得政府拨款50亿元设立,藉以资助各项有助推动香港优质教育的创新计划。截至2006/07学年底,基金合共拨款34.76亿元,资助6931项计划。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负责向政府就基金的工作方针及运作事宜提供意见,并就各项拨款申请的审批,向基金受托人提出建议。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彭耀佳先生,JP
委员
陈志云先生
陈国威先生
叶豪盛教授
叶成标先生
李丽云女士
罗孔君女士
文区熙伦女士
王津先生,JP
黄镇南先生
黄均瑜先生,MH
叶秀华女士,JP
当然委员
教育局副秘书长叶曾翠卿女士
完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