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发布:
由优质教育基金首次筹办的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将于二○○三年十一月二日至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期间接受提名。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主席戴希立今日(十一月二日)说:「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是一个为教师而设的奖励计划,旨在表扬卓越的教学实践和在教师专业推动协作文化。这计划获得行政长官的支持,反映政府对教师专业以致本港教育的重视。」
戴希立说:「作为起点,这计划的对象是在中小学任教中国语文(包括普通话)及英国语文的教师,以及在特殊学校及幼稚园从事语文教育或发展活动的教师。」
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成立了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专责委员会,负责筹办这计划。该委员会的主席是彭耀佳先生。
评审将基于五个范畴,即专业能力、培育学生、对教师专业及社区的承担、专业精神及学校发展。结果预计于二○○四年九月公布。
戴希立说:「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有两项特点∶首先,计划的焦点放在教学实践而非教师本身,因为良好的教学实践可与其他教师分享。另外,这计划亦着重在颁奖后的专业分享活动,藉以在教师专业推动一股共同协作、追求卓越的文化。」
他补充:「我们明白教师并非独自工作。由于我们鼓励团队精神和协作,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亦接受提名人提名一组教师。」
他吁请教师及家长支持这个饶有意义的计划,并 手一起追求卓越。
得奖教师将获颁专业持续发展资助,个人奖项及组别奬项的资助额分别为二万五千元及五万元,得奖教师亦将获颁奖座及成为卓越教学小组组员,该小组将致力于促进本港的教师专业发展。
在总结首届计划的经验后,优质教育基金将视乎资源情况,考虑把计划推展至任教其他科目的教师。
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的资料单张及提名表格可以在优质教育基金秘书处、教育统筹局区域教育服务处及民政事务处索取,或于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网页 http://www.info.gov.hk/qef/ate 下载。如有查询,请致电热线2123 6054,或电邮至 ate@emb.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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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二日(星期日)